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处) |
1.牵头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和教职工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教师发展工作; 2.负责学校内设机构编制的申报工作; 3.负责工作人员的招录、聘用,高层次人才引进,人员调动工作; 4.牵头并统筹教务部门、科研部门制定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师、双师、科研创新团队等教学、科研人才梯队的长效建设计划和考核评价制度; 5.负责二级部门编制核定(包括聘用编制)与管理; 6.牵头制定教职工考勤、考核与奖惩制度并具体实施; 7.执行国家劳资政策,负责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制度设计及工资发放; 8.负责岗位设置、岗位聘任、职称评审、考工定级; 9.负责办理社会保险以及教职工退休手续等工作; 10.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1.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