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教师工作部(挂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职改办)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内设机构编制的申报工作;

2.负责工作人员的招录、聘用,高层次人才引进,人员调动工作;

3.牵头并统筹教务部门、科研部门制定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师、双师、科研创新团队等教学、科研人才梯队的长效建设计划和考核评价制度;

4.负责二级部门编制核定(包括聘用编制)与管理;

5.牵头制定教职工考勤、考核与奖惩制度并具体实施;

6.执行国家劳资政策,负责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制度设计及工资发放;

7.牵头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和教职工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教师发展工作;

8.负责岗位设置、岗位聘任、职称评审、考工定级工作;

9.负责办理社会保险以及教职工退休手续等工作;

10.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1.做好上级部门和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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