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2024年考核招聘高技能人才公告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高技能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政府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国家布局在西部地区重点建设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学校地处内陆开放高地、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重庆,占地2566.18亩,总资产24.7亿元,校舍77.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74亿元,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馆藏图书257万册(含电子图书)。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计划1人,具体岗位等详细情况见《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考核招聘高技能人才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合同关系。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如“30周岁以下”,指未满31周岁,在1993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综合面试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可推迟至2024年7月30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面试前)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招聘岗位所明确的条件中,如30周岁以下或以上,均含30周岁;专技12级及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所有证明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材料电子文档,以“姓名+岗位名称+电话”命名,于2024年3月4日17:00前发送到指定邮箱cdgyrsc@126.com。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三)考核
本次考核包括心理测试和综合面试。
1.心理测试
在综合面试前采取现场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不纳入考试总成绩。
2.综合面试(分值100分)
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开展综合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教学科研能力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测试时间不超过40分钟。
综合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成绩未达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3.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100%
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人选。
(四)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
(五)体检及学校审定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学校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会节假日慰问费和体检、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首聘期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在试用期间发现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解除劳动合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65928100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2024年2月29日